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粤南文知〔2024〕2号
尊敬的客户:
一、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本所于2024年4月4日(星期四)至2024年4月6日(星期六),共放假3天。
二、放假期间,本所暂停提供签约、交易、出入金、提货及客户咨询服务。文化艺术品交易系统清明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4年4月3日(星期三),清明节后首个交易日为2024年4月8日(星期一)。
三、请客户据此做好工作安排。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,敬请谅解!
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
2024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