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日上午,由银监会牵头、14个部委参加的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”,宣布了“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”的决定,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,对民间投资理财、P2P网络借贷、房地产、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,摸清风险底数,依法分类处置,妥善化解风险。
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情况有多严重,有哪些平台存在密集的非法集资风险,它们都有怎样的特征值得我们投资者注意?今天无马哥就从大堆官方材料中,提炼些干货出来,供大家参考。
情况有多严重?
座谈会上,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,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、涉案金额、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%、57%、120%,达历年最高峰值。跨省、集资人数上千人、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上升73%、78%、44%。
从参会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前后12年来的对比介绍中,更可直观了解到问题的严重程度。2003年至2013年,全国法院年均一审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62件、集资诈骗案件289件。而在2014年和2015年,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此类案件数量猛增,2014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907件、集资诈骗案件605件,同比分别上升14.7%、16.1%;2015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173件,集资诈骗案件799件,同比又分别上升66.4%、32.1%。
无马哥要顺便提醒大家一个事实:从2013年至今这段时间,恰是中国各类基金子公司、线下理财平台和线上P2P网贷同时爆发式增长的几年,跟非法集资案件的规模爆发时间正好同步。这绝非巧合。
非法集资风险集中在这8个平台
从现场各部委传出的信息来看,目前非法集资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如下一些领域:
1、非法民间融资
房地产、养老、科技开发等传统行业领域中,非法民间融资案件多发。这类案件常以担保公司、理财公司、投资公司、资金互助社等形式开展活动,按发展“业绩”提成,呈现与传销相融合的趋势。民间融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手法包括:
(1)非法发行股票、债权、投资基金等方式,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、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;
(2)通过组织民间“抬会、合会、标会”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,向社会公众集资;
(3)以委托生产或开发形式进行非法集资,以兴办实业、种植、养殖、项目开发、庄园开发等名义,承诺回报以收取定金、股金等向社会公众集资。
2、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集资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,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;同时,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,其中以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。
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:
(1)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,或者先归集资金,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,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,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。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2P平台形成违法资金池。
(2)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,甚至发假标自融,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,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,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。
3、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
主要模式有:
(1)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,诱导社会公众购买;
(2)违规预售,有的还“一房多卖”;
(3)项目融资。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,或者虚构开发项目等名义,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。
4、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
这类企业存在以工业原材料、贵重金属等非固定资产为租赁物,夸大租赁物价值等合规经营方面的问题,容易产生风险。目前爆发出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E租宝,打的就是融资租赁集资的招牌。
5、商业预付卡集资
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,如消费者遇到发卡企业已承诺资金收益等回报的方式,发行预付卡或低折扣发卡的情形,存在发卡方违约甚至集资诈骗的风险。无马哥要提醒大家,像一些高优惠折扣率的美容美发连锁店等的预付卡,今后充值时要小心谨慎了。
6、企业非法发行“原始股”集资
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企业,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“原始股”,以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开展的新型非法发行股票活动。
7、场外配资炒股
通过线下、线上各种理财平台,去年非法场外配资增加了投资杠杆,对股市泡沫的形成和破灭是个重要的因素。继去年场外配资被叫停后,一种通过众筹来“代客炒股”的新型平台业务正悄然兴起,打着“类私募”的旗号却绕过了私募的各种规定,存在很大的非法集资风险。
8、保险业相关的非法集资
这类非法集资表现为几种形式,比如:保险从业人员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;一些外部投融资机构利用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对外虚假宣传,夸大保险责任;个别单位以投资相互保险为名,涉嫌非法集资。
非法集资有哪些明显特征?
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往往假借国家、区域或行业、金融发展政策,虚构“投资项目”、“理财产品”,编造投资前景,以高利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。如今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,并常与传销手段交织,网上宣传与网下推广相呼应。
大家今后对有以下特征的集资,应保持高度警惕:
1、以境外公司名义,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、黄金、期货等项目;
2、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,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;
3、公司网站注册地,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,进行虚假宣传的;
4、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、现货交易、资金互助、黄金、贵金属、期货、外汇交易等为噱头,引诱投资人投资,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;
5、频繁变换网络名称、投资项目;
6、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;
7、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,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、分红、利息;
8、许诺超高收益率,尤其许诺“静态”、“动态”收益;
9、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,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;
10、在街头、超市、商场等人群流动,聚集场所摆摊,设点发放“理财产品”广告,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。
如果看到这里,相信很多同学都会有这样的想法:不就想赚点钱嘛,怎么这么累啊。遍地地雷的赶脚有没有?也是。所以,今后无马哥会更加努力,帮大家能扫一颗雷是一颗雷,能指条路就指条路,尽量让大家在互金投资方面省点心,这也是无马哥做这个号最开心的地方了。
来源:无马金融 | 作者:无马哥